僱主報稅表
1. 「僱主報稅表」是什麼?
- 在香港,只要持有商業登記證,不論是無限或有限公司,公司有否營運聘請或員工,稅務局一般都會於每年4 月初發出「僱主報稅表」 (Employer’s Return) ,並要求僱主於一個月內填報及提交。
- 僱主報稅表一般包含BIR56A 及IR56B兩份表格。
2. 「僱主報稅表」和「利得稅報稅表」有什麼分別?
- 僱主報稅表,是指公司作為僱主,需要每年向稅務局申報由去年4月1日至當年3月31日期間,所支付的僱員薪酬和僱員以外人士薪酬。
- 利得稅報稅表,是指公司作為納稅人,需要申報公司該財政年度的營運狀況,並繳納相應的利得稅稅款。
3. 公司收不到「僱主報稅表」,應該怎樣做?
- 僱主有責任主動跟進「僱主報稅表」相關事宜。如果公司有聘請員工,僱主應該主動向稅務局申請「僱主報稅表」,或聯絡稅務代表查詢。
- 僱主應注意公司業務地址是否正確,有否出現地址未更新或郵遞失誤的情況。
- 僱主如果遺失「僱主報稅表」,可經以下連結要求稅務局重發複本︰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ese/efile/er_webapply/apply.php
稅務局會於約3個工作天內,發出有關複本到公司註冊地址。
4. 「僱主報稅表」可否申請延期?
- 根據過往經驗,稅務局不接受延期申請。
5. 逾期遞交「僱主報稅表」,有什麼後果?
- 逾期遞交僱主報稅表,最高罰款為港幣$10,000。
- 根據過往經驗,稅務局會於限期後14日左右,陸續發出定額罰款單,至少為港幣$1,200。
- 如公司因遺漏申報而收到罰款單,應立刻填報僱主報稅表,並依時繳交罰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