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審計
根據香港公司法例(第622章)規定,每間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均需要編製周年財務報表,並交由執業會計師進行審計。
我們的審計小組在遵循獨立原則的前提下,為企業提供符合核數準則的法定審計報告,並對企業的財務報表及會計記錄的真實性、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連貫性,發表審計意見。
我們認為審計不只是針對財務資料的審核,更應該關注財務資料背後對企業業務的關聯和影響,從而找出問題的癥結,提出並實行解決方案。我們期望憑藉多年來積累對各行業的審計經驗,結合核數準則,為企業提供高品質、有效率的服務。
法定審計所須資料︰
- 公司的基本資料 (公司註冊證書、最新商業登記證、公司章程、最新周年申報表NAR1等檔案)
- 銀行月結單 (提供審計期間內所有的銀行月結單)
- 收入及成本資料 (包括但不限於︰銷售發票、服務發票、採購發票、進銷存明細帳、運輸文件、合同等)
- 費用單據 (包括但不限於︰工資、租金、差旅費、水電費等)
- 公司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、稅項計算表及利得稅報稅表 (適用於非第一次處理審計報稅的公司)
- 關聯公司,如母公司及子公司的資料 (如有)
- 除上述資料外,在審計過程中,我們可能需要一些額外補充資料,這些資料可在後期根據會計師要求配合提供即可
- 為了確保的審計報告的準確性,我們會在審計前期核查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,確保後續審計及報稅工作更加流暢
我們的服務流程:
- 收集客戶資料
- 根據資料進行審核
- 根據結果出具審計報告
- 安排簽署文件